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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 | 新疆教育装备行业招标采购公告

阿克苏地区库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旅游实训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库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旅游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ZFCG-2024-G002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旅游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旅游实训室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旅游实训室建设(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库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库车市鸿福路16号

联系方式:0997-73306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库车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库车市市民服务中心大楼2楼

联系方式:0997-7120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古再努尔·阿布都 张君

电 话:0997-7120677


昌吉市第二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吉市第二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SCG-HW2024-005

项目名称:昌吉市第二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市第二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44
   预算金额(元):11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昌吉市二中原有设备拆除,安装校园监控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单位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第二中学

地 址:昌吉市北京北路256号

联系方式:0994-2330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昌吉市财政局一楼102室(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昌吉市长宁路17号)

联系方式:0994-2528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994-2528512


2024年皮山县教育医疗“组团式”援助项目及教育系统师资力量培养培训项目-教育组团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皮山县教育医疗“组团式”援助项目及教育系统师资力量培养培训项目-教育组团式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024-034号

项目名称:2024年皮山县教育医疗“组团式”援助项目及教育系统师资力量培养培训项目-教育组团式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1872000,658800,4692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年皮山县教育医疗“组团式”援助项目及教育系统师资力量培养培训项目-教育组团式项目(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7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22版)培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4年皮山县教育医疗“组团式”援助项目及教育系统师资力量培养培训项目-教育组团式项目(包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8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2024年皮山县教育医疗“组团式”援助项目及教育系统师资力量培养培训项目-教育组团式项目(包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69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思政教师培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6月-10月(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标项 2,2024年9月开学前开班(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标项 3,2024年9月开班(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标项1、标项2、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三表一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是2024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包一: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包二: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包三4000元(肆仟元整)
;标项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标项1、标项2、标项3: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不满3个月的企业,按实际发生的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以下称“四表一注”);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下称“三表一注”));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第三方审计机构评估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三表一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是2024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包一:18000.00元(大写:壹万捌仟元整);包二:6000元(大写:陆仟元整)。包三4000元(肆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投标人应于2024年5月 30日16:00分(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新疆政府采购平台。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新疆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新疆政府采购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新疆政府采购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教育局

地 址:皮山县新城区文化东路76号

联系方式:0903-6427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广建综合楼5楼

联系方式:0991-3678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甜

电 话:0991-3678303



新疆师范大学大数据分析系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师范大学大数据分析系统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2024025

    项目名称:新疆师范大学大数据分析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师范大学大数据分析系统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新疆师范大学大数据分析系统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师范大学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园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联系方式:0991-411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中央城10号楼23楼

联系方式:0991-4636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991-4636565


新疆职业大学智能制造数字化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包一)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职业大学智能制造数字化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包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Z-2024-XJBSC-RKZB-0221-2

项目名称:新疆职业大学智能制造数字化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包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14000

最高限价(元):151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职业大学智能制造数字化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包一)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1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工业机器人数字孪生教学创新平台、三轴数控系统数字孪生实训装置、数字孪生教学软件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采购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采购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 与解密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
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职业大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联系方式:18129377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05

联系方式:13999938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婷婷

电 话:13999938263


新疆职业大学智能制造数字化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包二)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职业大学智能制造数字化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包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Z-2024-XJBSC-RKZB-0221-3

项目名称:新疆职业大学智能制造数字化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包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486000

最高限价(元):148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职业大学智能制造数字化创新实训基地项目(包二)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8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高级电子工艺实训装置、智能制造控制系统设计与搭建虚拟仿真软件、面向智能制造的智能测控系统设计与仿真软件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采购当日,供应商无需到达采购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开标评标菜单中选择进入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 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 与解密CA 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招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招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招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 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
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招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招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 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职业大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

联系方式:15199199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2799号浙商大厦1105

联系方式:13999938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婷婷

电 话:1399993826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某单位透气型跑道及人造草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某单位透气型跑道及人造草坪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B(2024)Z-214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某单位透气型跑道及人造草坪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2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某单位其他用品
   数量:4
   预算金额(元):9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透气型跑道及人造草坪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当日,投标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完成文件传输、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上述环节操作不需达到开标现场进行。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某单位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焉耆回族自治县四十里城子镇

联系方式:0996-6362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铁门关孔雀东路创业孵化园基地H栋215室

联系方式:181392966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雪

电 话:18139296612


皮山县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交流项目—青少年研学旅行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皮山县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交流项目—青少年研学旅行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SXZC2024-033号

项目名称:皮山县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交流项目—青少年研学旅行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最高限价(元):119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皮山县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交流项目—青少年研学旅行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遴选1000名左右的优秀学生,安排60名左右教职工带队,组织赴北京、西安、安徽等疆内外红色教育基地、革命老区开展研学旅行、交流学习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暑假假期服务完毕(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100%,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60%。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的情况,给出分包承诺;格式自拟。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执行;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标项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成立时间超过 3 个月的零申报的需提供依法报税资料),注:以完税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准,代缴税的完税证明不作为税务缴费凭证(如社保缴税等);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近段时间内法人(指本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是社保局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社保系统导出的缴纳汇总凭证,新成立的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2月-4月)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120000.00元整(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4、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5、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45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皮山县教育局

地 址:皮山县

联系方式:0903-6426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景正誉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银座5楼

联系方式:0903-6870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903-6870900


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阿瓦提县2024年县直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阿瓦提县2024年县直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W-ZB-2024011-1

    项目名称:阿瓦提县2024年县直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瓦提县2024年县直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16000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 阿瓦提县2024年县直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 7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瓦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参与本项 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 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 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 作 。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 , 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1-7190 进行咨询。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阿瓦提县名师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0997-6758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大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鹏路1199号万科大都会S8号楼908室

联系方式:13999752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高峰

电 话:1399975225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专业运动队体育器材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专业运动队体育器材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R2024-CG-003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专业运动队体育器材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3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500000,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专业运动队体育器材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第一包自行车)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体育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专业运动队体育器材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第三包射箭)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体育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专业运动队体育器材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二次)(第五包体能康复器材)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体育设备采购。(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日历日)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并配合采购人完成验收工作,保证正常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9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 (https://www.xjca.com.cn/) 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 以便开标时解锁。
6.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7.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体育训练二大队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三屯碑路37号体育训练二大队

联系方式:0991-2590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琅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888号绿地中心智海大厦1609

联系方式:15899238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电 话:15899238271


焉耆县十一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焉耆县十一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QXZFCG(CS)2024-30

    项目名称:焉耆县十一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831498.36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焉耆县十一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831498.36

   单位:元

   简要规格描述:拟新建标准化十一人制足球场及配套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3)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或95763。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未办理CA的供应商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4.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 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采购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焉耆回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焉耆县

联系方式:18096880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鑫华市场后门阿克塔什路门面房 16 栋 201-205 室

联系方式:18999002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万梅

电 话:18999002773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寒旱荒漠区智慧公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寒旱荒漠区智慧公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2024-D008

项目名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寒旱荒漠区智慧公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890000

最高限价(元):2068100,329000,291600,608100,680600,503200,4094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新疆交通建设科普教育体验中心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068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新疆交通建设科普教育体验中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勘察设计大师工作室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2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勘察设计大师工作室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产教融合3D工程设计工作坊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91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产教融合3D工程设计工作坊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桥梁装配式施工研发工作坊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08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桥梁装配式施工研发工作坊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工程结构智能检测及智慧监测中心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80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工程结构智能检测及智慧监测中心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工程安全智慧化应急演练体验中心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03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工程安全智慧化应急演练体验中心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公路养护仿真实训室建设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4094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公路养护仿真实训室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6、7,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6、7: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4.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准备好电脑以及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联系方式:0991-3392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普联浩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

联系方式:0991-2637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睿军

电 话:0991-2637090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寒旱荒漠区智慧公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群资源库一期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寒旱荒漠区智慧公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群资源库<一期>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Y-2024-D008-1

项目名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寒旱荒漠区智慧公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群资源库<一期>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10000

最高限价(元):111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寒旱荒漠区智慧公路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群资源库<一期>建设)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精品在线课程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3日至2024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投标人,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人自动弃标。
4.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准备好电脑以及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

联系方式:0991-3392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普联浩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时代广场

联系方式:0991-26370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睿军

电 话:0991-2637090


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第五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安防及校园广播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第五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安防及校园广播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ZFCG(GKZB)2024-006

项目名称: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第五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安防及校园广播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593900

最高限价(元):15939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第五小学教学仪器设备-安防及校园广播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93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清单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0997-8622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997-8622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米乃木·艾买尔

电 话:0997-8622037


拜城县第五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教学办公家具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拜城县第五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教学办公家具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ZFCG(GKZB)2024-005

项目名称:拜城县第五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教学办公家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08800

最高限价(元):30088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拜城县第五小学教学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教学办公家具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88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清单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1日至2024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拜城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0997-8633646 18096966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997-8622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米乃木·艾买尔

电 话:0997-8622037



文章分类: 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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