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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 | 新疆教育装备行业招标采购公告伊犁师范大学新建学生公寓5号楼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4-055 项目名称:伊犁师范大学新建学生公寓5号楼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993440 最高限价(元):299344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 60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7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师范大学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联系方式:0999-8141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准葛尔路299号 联系方式:0991-35505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991-3550536 哈密市中心幼儿园及分园户外玩教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YGCHM-2024-ZC002 项目名称:哈密市中心幼儿园及分园户外玩教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550000 最高限价(元):1450000,11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哈密市中心幼儿园及分园户外玩教具采购项目(总园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各类玩教具一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哈密市中心幼儿园及分园户外玩教具采购项目(分园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各类玩教具一批。(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哈密市中心幼儿园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西路与八一南路交汇处南侧 联系方式:189976887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聚友共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八一北路鑫嘉瑞大厦七楼 联系方式:18139321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雪娇 电 话:18139321233 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阿瓦提县2024年县直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ZB2024–101 项目名称:阿瓦提县2024年县直幼儿园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 6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瓦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瓦提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阿瓦提县名师发展中心 联系方式:0997-67585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35号阳光花苑25层B单元2510室 联系方式:18082888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新超 电 话:18082888991 乌鲁木齐市第十五中学新风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QY2024-XJCG-050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十五中学新风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641811 最高限价(元):3641811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分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十五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辰七街1567号 联系方式:18999239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纵行启越(新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5室 联系方式:186909752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雅琪 电 话:18690975279 和田地区洛浦县第一中学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XD-LPX-2024ZFCG-04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洛浦县第一中学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164900 最高限价(元):939700,578200,4647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二 标项三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6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将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包一:9000.00元(大写:玖仟元整);包二:5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包三:46000.00元(大写:肆万陆仟元整)开户名称: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浦县支行,账号:30581601040888887【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换取保证金收据】;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教育局 地 址:洛浦县 联系方式:0903-6622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 联系方式:0903-7820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泽娟 电 话:0903-7820626 和田地区洛浦县第六中学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D-LPX-2024ZFCG-05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洛浦县第六中学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431700 最高限价(元):865600,1771000,37951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二 标项三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6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将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6: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包一: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包二:17000.00元(大写:壹万柒仟元整);包三:37000.00元(大写:叁万柒仟元整)开户名称: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浦县支行,账号:30581601040888887【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在付款用途里标明项目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以进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其进账时间确定其有效性,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按否决投标处理。开标前投标单位不需换取保证金收据】;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教育局 地 址:洛浦县 联系方式:0903-6622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703室 联系方式:0903-7820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泽娟 电 话:0903-7820626 2024年柯坪县湖州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集kpxzcy2024-00270 项目名称:2024年柯坪县湖州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柯坪县湖州小学课桌椅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学生升降课桌椅1700套,教师讲桌45套。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1: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柯坪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柯坪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柯坪县柯坪镇绿洲路005号 联系方式:0997-5822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柯坪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柯坪县绿洲路11号 联系方式:0997-6665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燕 电 话:0997-6665570 新疆医科大学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4-075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学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13830 最高限价(元):111383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 地 址:新医路393号新疆医科大学 联系方式:0991-4603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 联系方式:0991-3550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老师 电 话:0991-3550126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实训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BJZFCG(2024GK)005 项目名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实验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070000 最高限价(元):407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相关标准按以下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6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线上投标,若投标人参与投标,需自行承担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地 址: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联系方式:0903-25192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 联系方式:0903-2095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0903-2095002 喀什大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学教学实验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4GJ-(GK)050 项目名称:喀什大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学教学实验平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698500 最高限价(元):76985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大学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东城区新泉校区 联系方式:马志邦 1599932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 联系方式:刘建平 18209987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建平 电 话:刘建平 18209987338 喀什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RX-(GK)-2024-014 项目名称:喀什大学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830940 最高限价(元):283094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大学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东城区新泉校区 联系方式:183996417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瑞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6楼 联系方式:17709989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润英 电 话:17709989955 阿克陶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TZBCG-2024019 项目名称:阿克陶县2024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650000 最高限价(元):765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库[2022]19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扣除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招标文件→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2)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陶县教育项目执行办公室 地 址:阿克陶县 联系方式:19990981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润丰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幸福街道平安西路21号二楼 联系方式:1311908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3119080018 乌苏市第一中学关于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ZCXDWS-20240506 项目名称:乌苏市第一中学关于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苏市第一中学关于教学辅助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4 预算金额(元):75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采购一套学生心理咨询生涯规划设备,两套通用技术设备(海模航模、机器人等),一套物理数字实验设备,一批体育器材设备 (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要使用 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 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 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 CA,可与新疆 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须使用 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单位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 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4.投标单位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 95763进行咨询。5.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苏市第一中学 地 址:乌苏市第一中学 联系方式:0992-7261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成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12号正塔房产5楼 联系方式:189997488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万启 电 话:18999748883 2024年托里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CC(TLCG)-20240429 项目名称:2024年托里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870000 最高限价(元):1020000,28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二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标项2:详见招标文件;标项 1,标项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项2:标项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85万元,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14万元 ,其中小微企业68.4万元。需提供符合中小微企业货物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合计金额不得低于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必须逐一填报符合中小微企业货物的生产厂家;分部分项报价表中必须逐一填报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技术参数与要求、单价、合计,不得以“国产”等代替。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投标人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线上递交,供应商通过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上传到对应项目的的指定位置。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托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托里县 联系方式:0901-3685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晨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鲤鱼山北路88号金域华府二期2幢1单元2106室 联系方式:17397729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晨阳 电 话:17397729777 阿勒泰畜牧兽医职业学校-学术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DCG-GK(2024)-05号 项目名称:阿勒泰畜牧兽医职业学校-学术报告厅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100000 最高限价(元):21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4年11月20日底交货(完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按照财政部财库[2020]46号、[2014]68号、[2017]161号、[2019]19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阿勒泰畜牧兽医职业学校 地 址:福海县银海路二号 联系方式:0906-3681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0906-2195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冬霞 电 话:0906-2195313 伊宁市第八中学饮水机购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P-2024-058 项目名称:伊宁市第八中学饮水机购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宁市第八中学饮水机购买项目 数量:8 预算金额(元):1600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8台6口直饮水机(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及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宁市第八中学校 地 址:伊宁市东城区文苑街319号 联系方式:0999-8037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金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313线以西、新华西路以北西城天街A-E#商业楼C406 联系方式:18699399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美红 电 话:18699399882 新疆理工学院人文专业实验教学中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ZFCG-ZQC-2024(GKZB)-001 项目名称:新疆理工学院人文专业实验教学中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14700 最高限价(元):18147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理工学院 地 址:阿克苏地区温宿县学府西路1号 联系方式:0997-2205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前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英巴扎区英巴格路18号地区气象局2号楼四楼 联系方式:13657560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素秋 电 话:13657560925 喀什大学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产品设计实验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GJ-(GK)061 项目名称:喀什大学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产品设计实验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76000 最高限价(元):1176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7: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 17: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大学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东城区新泉校区 联系方式:杨玉柱 138931127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共建恒业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陕西大厦12楼1208室 联系方式:刘建平 182099873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建平 电 话:刘建平 18209987338 能源化工实验实训实习三位一体教学平台建设项目——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实验室(一期)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10465号 项目名称:能源化工实验实训实习三位一体教学平台建设项目——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实验室(一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50000 最高限价(元):185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1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新疆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理工学院 地 址:新疆理工学院 联系方式:0997-2205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创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栏杆社区新华东路与栏杆路糖酒公司院内17号商铺 联系方式:18299597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树权 电 话:18299597699 汽修实训室购置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ZFCG(GKZB)2024-013 项目名称:汽修实训室购置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228768.5 最高限价(元):3228768.5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合同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拜城县双拥路23号 联系方式:0997-8635181 176995361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997-8622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米乃木·艾买尔 电 话:0997-8622037 吐鲁番市教育系统教育数字化共同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GK2024-005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教育系统教育数字化共同体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09:3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教育局 地 址:吐鲁番市联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0995-855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 联系方式:0995-852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迪力木拉提 电 话:0995-8520797 2024年乌鲁木齐技师学院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ZCG202401011 项目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技师学院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24年乌鲁木齐技师学院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实训室设备采购:3153400.00元; 最高限价:2024年乌鲁木齐技师学院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实训室设备采购:31534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WZCG202401011-1 标项名称:2024年乌鲁木齐技师学院人工智能信息技术应用实训室设备采购 数量:0.0 预算金额(元):3153400.00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元(线上审核,无需提供资料); 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线上查询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无失信记录;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40%,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完成上述中小企业扶持要求;投标人及其联合体(或意向分包方)(如有)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如实声明货物的制造商规模。如投标人声明制造商规模为大型企业或中型企业,则须通过联合体或分包意向协议的方式完成相关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8、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如有);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10、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 11、现场勘查证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30日16:00,每天上午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wfw.wlmq.gov.cn/ggzy/)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 免费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6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注:请仔细阅读公告附件并准时登陆不见面开标系统。】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注:因缴费保证金到账存在延时情况,请提前缴费。】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于2024年05月3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7召开线下答疑会。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于答疑会上以书面形式提交,不参加答疑会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无书面质疑,视为对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资格审查要求、评审方法等所有内容无异议。 2.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投标人按照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49.119.97.3:818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具体操作请在公开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并应当准时参加该项目网上开标会。【注:本项目开标流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远程不见面开标流程》。】 6.演示视频以光盘形式提交(不接受U盘),视频格式为.mp4格式。演示视频光盘须由投标供应商于开标当日11:00之前密封提交至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拒收,将视为放弃演示。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技师学院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安宁渠路99号 联系方式:13209956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A座5层 联系方式:0991-41843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兆露 电 话:0991-4184459 伊犁师范大学数字媒体信息处理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LJ-CG2024-032-2 项目名称:伊犁师范大学数字媒体信息处理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师范大学数字媒体信息处理实验教学平台建设项目(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数字媒体信息处理实验教学平台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数据科学与智能传播实战平台;二是媒体大数据汇聚、监测分析系统以及内容展示系统;三是新增及升级现有数字媒体实验平台,包含实时三维图形创作系统、工作站。(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公示结束后30个日历日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6月0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注:(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师范大学 地 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 联系方式:0999-8141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乐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经济开发区河北路福安国际1号商业楼4楼416室 联系方式:182999592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雪萍 电 话:18299959247 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二小学校护眼灯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J-2024-CG-039 项目名称:护眼灯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85000 最高限价(元):18361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生效起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2日至2024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三十二小学校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712号 联系方式:0991-8529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22号天成广场9楼、10楼 联系方式:157395203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嘉程 电 话:1573952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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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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