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 | 新疆教育装备行业招标采购公告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93小学信息技术常规教室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KFQ(2022813)2022050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93小学信息技术常规教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32300 最高限价(元):3323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方式:现场获取(现金)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1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1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93小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崇文街57号 联系方式:0991-3895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999138533、1320995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慧玲、王中华 电 话:13999138533、13209950311 喀什技师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S-GK-2022-014 项目名称:喀什技师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73325 最高限价(元):1173325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29日至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3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页面,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文件)) 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页面,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喀什市前海宾馆前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5: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喀什市前海宾馆前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技师学院 地 址: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北二路 联系方式:15739122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屹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西域名都小区写字楼A区7楼1072室 联系方式:18152992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芳 电 话:18152992226 吐鲁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文件柜、桌椅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2-002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文件柜、桌椅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718000 最高限价(元):718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二 标项三 标项四 标项五 标项六 标项七 合同履约期限:7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纸质版自行打印。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须带原件复核)。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0627室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7: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0805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7: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082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吐鲁番市示范区库木塔格路168号 联系方式:1357955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六楼 联系方式:0995-852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热孜宛古丽·尼亚孜 电 话:0995-8520797 吐鲁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低床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K2022-001 项目名称:吐鲁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高低床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386000 最高限价(元):1386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7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线下获取采购文件电子版,纸质版自行打印。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须带原件复核)。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0627室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0805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082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吐鲁番市示范区库木塔格路168号 联系方式:135795531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吐鲁番吐鲁番市高昌区丝绸大道4100号六楼 联系方式:0995-852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热孜宛古丽·尼亚孜 电 话:0995-8520797 沙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沙雅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沙雅县新福幼儿园小剧场电子屏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FCG-2022-043 项目名称: 沙雅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沙雅县新福幼儿园小剧场电子屏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329101 最高限价(元):32910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沙雅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沙雅县新福幼儿园小剧场电子屏等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29101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获取(https://www.zcygov.cn )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4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沙雅县育才北路9号(沙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沙雅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沙雅县育才南路9号 联系方式:0997-8322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沙雅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沙雅县育才北路9号 联系方式:0997-8333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丽亚 电 话:0997-8333393 新疆玖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伊犁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多功能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XZB-2022-032-2 项目名称:伊犁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多功能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20000 最高限价(元):9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犁师范大学现代教育技术多功能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2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语言实验室教学应用平台、管理平台、混合式远程同步教学平台、语音音频制作编辑系统、控制终端、语言终端、教师学生计算机61个点位、多媒体设备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在2022年8月27日前完成所有设备设施的供应、安装调试并投入正常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发送邮箱。投标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现场递交,或将以上证件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387773268@qq.com,并致电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犁师范大学 地 址:新疆伊宁市解放路448号 联系方式:0999-81412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玖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北京南路3222号新房大厦18楼 联系方式:16699555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向鹏 电 话:16699555550 多鲁乡第一中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H(LPX)2022ZFCG09(2)号 项目名称:多鲁乡第一中学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249700 最高限价(元):1539320,1439000,828880,442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二 标项三 标项四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签订合同后3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31日至2022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在符合该招标(采购)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前提下,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文化路115号,洛浦县住建局5楼)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洛浦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文化路115号,洛浦县住建局5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浦县教育局 地 址:洛浦县北京路46号 联系方式: 0903-66225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台北西路354号1栋2号 联系方式:0903-2529366/13319038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 话:0903-2529366/13319038899 第十二师第二中学报告厅、教师会议室、综合会议室、户外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ZB(2022)Z-306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第二中学报告厅、教师会议室、综合会议室、户外电子显示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301052 最高限价(元):标项1:2284352,标项2:955900,标项3:1060800 标项一 标项二 标项三 合同履约期限:项 1,合同签订后25天内交货,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标项 2,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标项 3,合同签订后20天内交货,经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上年度(2021年)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4)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3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生产厂家应均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项2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投全部产品生产厂家应均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3)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财库[2016]125号);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电子投标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30日至2022年08月05日 ,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栏目,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0:4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0:4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教育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78号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寇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18167800658 18196161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E阳臻品15层 项目联系人:谭凯、张淑静 项目联系方式:0991-2651309 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师双河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教学教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GDC)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BJZXCS2022-83 项目名称:第五师双河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教学教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高低床)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无不良经营行为;具有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30日至2022年08月06日 ,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兵团政采云(http://ccgp-bingtuan.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兵团政采云http://ccgp-bingtuan.gov.cn/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19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博乐市红星路16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第五师双河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冷向芳 项目联系方式:0909-6666807 名 称: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志娟 项目联系方式:15909098674 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师双河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教学教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智慧校园)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RBJZXCS2022-84 项目名称:第五师双河职业技术学校2022年教学教辅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智慧校园) 预算金额(元):346143 最高限价(元):346143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全部交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无不良经营行为;具有招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30日至2022年08月06日 ,每天上午10:00至14:00 ,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兵团政采云(http://ccgp-bingtuan.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兵团政采云http://ccgp-bingtuan.gov.cn/网上开标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0日 11: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博乐市红星路16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兵团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兵团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第五师双河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冷芳 项目联系方式:0909-6666807 名 称:新疆润标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陈志娟 项目联系方式:15909098674 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92中学学生书包柜更换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XQS-[2022]833号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92中学学生书包柜更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2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2805室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 售价(元):3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92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顺河路465号 联系方式:0991-5268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信祺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28楼 联系方式:17726867632、18195875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燕 电 话:17726867632、18195875877 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126中学三校区体育器材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B-2022-XGCG-037(20221022)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126中学三校区体育器材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11865 最高限价(元):61186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126中学三校区体育器材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11865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126中学三校区采购体育器材,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至能够正常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建投大厦8楼808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中小企业声明函;(4)“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5)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6)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所有在职人员(含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近六个月(2022年2月-2022年7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明细单及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汇总单);(7)投标供应商需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如为2022年新成立单位,则须提供单位社保缴纳证明;(8)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六个月(2022年2月-2022年7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前往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建投大厦8楼808室)获取磋商文件,上述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资质合格者可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126中学 地 址:慈湖路88号 联系方式:0991-37792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阿里山街566号建投大厦8楼808室 联系方式:0991-30750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晓迪 电 话:0991-3075071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122小学采购班班通教学设备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KFQ(2022734)2022057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122小学采购班班通教学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19200 最高限价(元):619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122小学采购班班通教学设备 数量:72 预算金额(元):6192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乌鲁木齐市第122小学采购班班通教学设备,包含交互智能平板一体机和高拍仪设备的采购、安装以及相关的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方式:现场获取(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2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1厅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2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1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122小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太原路923号 联系方式:18097781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999138533、1320995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慧玲、王中华 电 话:13999138533、13209950311 新疆亚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高级学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采购项目(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SCG(JZ)-2022-004 项目名称:莎车县高级学校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40840 最高限价(元):74084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15日内供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邮箱获取(将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号发送至1397193381@qq.com,需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会议中心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05日 11:30(北京时间) 地点:莎车县莎车宾馆会议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莎车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98-8520203了解最新政策,如不咨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高级学校 地 址:莎车县工业路13号 联系方式:0998-8923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亚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莎车县希望小区17号楼204室 联系方式:133199878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晓丽 电 话:13319987820 新疆星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四中学电脑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Y-2022-Z-058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四中学电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四中学电脑采购项目 数量:50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电脑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5日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703-02号 方式:线下获取 2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305号开标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1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E2写字楼-1305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四中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长沙路1060号 联系方式:0991-6622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星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658号德汇万达 E2写字楼-1703-02号 联系方式:0991-58037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静怡 电 话:0991-5803779 阿克苏市第十七中学采购教学设施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SZF-CG-G2022-013 项目名称:阿克苏市第十七中学采购教学设施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724270 最高限价(元):872427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双发合同约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釆云平台报名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电子加密响应文件(PDF格式)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发布;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阿克苏市教科局南大街3号 联系方式:0997-2133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阿克苏市市民服务中心一号楼4楼 联系方式:0997-2282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依拜尔·吾布力 电 话:0997-2282002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霍尔果斯市教育局计算机、录播教室、触控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EGSCG-2022GK-15号 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教育局计算机、录播教室、触控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20天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881-7190。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霍尔果斯市霍尔果斯市兰新路1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开评标室1(30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尔果斯市教育局 地 址:霍尔果斯市工业园区人社楼2楼 联系方式:17799383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霍尔果斯市兰新路17号 联系方式:0999-87973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祖力 电 话:0999-8797331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昌吉市第十八小学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设备购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SCG-HW2022-034 项目名称:昌吉市第十八小学教学设备采购及安装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8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市教育局 地 址:昌吉市青年北路10号 联系方式:138996262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102室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联系方式:0994-2528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察 陈宁 电 话:0994-2528512 新疆工程学院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6821773913923465642 项目名称:新疆工程学院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供应商在收到新疆工程学院图书馆订单后30日内到货,到货率不得低于85%。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锐智时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商住10号楼21楼2115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锐智时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商住10号楼21楼2110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锐智时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商住10号楼21楼21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工程学院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号 联系方式:0991-7977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锐智时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锐智时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商住10号楼21楼2115室) 联系方式:17690920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芳 电 话:17690920122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学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三期)教学评估中心本科教学质量保障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20710-2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三期)教学评估中心本科教学质量保障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公示期满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 方式:线下现金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网页打印件两套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无二维码或者因为复印件模糊不清造成二维码无法查询企业信息的,则必须提供原件查验或重新提供清晰准确的复印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索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获取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8588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8799185025、13109969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志伟、宋金龙 电 话:18799185025、13109969229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学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三期)图书馆文献资源与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含:信息咨询管理平台、图书管理系统、虚拟图书馆系统、博达校区图书馆自助借还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20710-6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三期)图书馆文献资源与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含:信息咨询管理平台、图书管理系统、虚拟图书馆系统、博达校区图书馆自助借还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 方式:线下现金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网页打印件两套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无二维码或者因为复印件模糊不清造成二维码无法查询企业信息的,则必须提供原件查验或重新提供清晰准确的复印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索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获取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8588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8799185025、13109969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志伟、宋金龙 电 话:18799185025、13109969229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学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三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综合管理系统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含:视频系统、显控设备、环境监测系统、门禁一卡通、智慧电子门牌、管理平台软件、交换设备、集成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20710-5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三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综合管理系统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含:视频系统、显控设备、环境监测系统、门禁一卡通、智慧电子门牌、管理平台软件、交换设备、集成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356083 最高限价(元):6356083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公示期满后,自甲方通知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5楼506室 方式:线下现金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相关网页打印件两套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无二维码或者因为复印件模糊不清造成二维码无法查询企业信息的,则必须提供原件查验或重新提供清晰准确的复印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索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以上资料提交不全者,一律谢绝获取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666号 联系方式:0991-85880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新兴街20号凤凰科技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18799185025、13109969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志伟、宋金龙 电 话:18799185025、13109969229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学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二期)建工学院-新疆严寒高烈度区土木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专用设备采购(第二包)(三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2022053-2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二期)建工学院-新疆严寒高烈度区土木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专用设备采购(第二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中标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新疆大学 联系方式:0991-858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联系方式:0991-4636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硕苇 电 话:0991-4636565 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新疆大学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二期)建工学院-新疆严寒高烈度区土木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专用设备采购(第三包)(三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W2022052-2 项目名称:新疆大学2022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二期)建工学院-新疆严寒高烈度区土木工程研究中心项目专用设备采购(第三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550000 最高限价(元):255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计算机全数字伺服控制台、模块化加载试验系统(定制产品)自中标之日起18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高刚度混凝土动本构试验系统(定制产品)自中标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所需货物及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壹份加盖公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大学 地 址:新疆大学 联系方式:0991-8580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商住(丽景.名都)10#-办公2301室 联系方式:0991-4636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硕苇 电 话:0991-46365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新疆理工学院19-21号学生宿舍楼公寓床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KS-ZFCG-GK-2022-14 项目名称:新疆理工学院19-21号学生宿舍楼公寓床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4356000 最高限价(元):4356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后已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02日至2022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0:2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大楼B座三楼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区3号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3日 10:2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大楼B座三楼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区3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相互关联的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的所有内容,按公告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货物(服务)参数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缺项或不真实,将拒绝其投标。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理工学院 地 址:新疆理工学院 联系方式:0997-2205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阿克苏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15292336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新焕 电 话:1529233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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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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